塞拉利昂公司注册框架
塞拉利昂允许:
1
本地公司注册
a. 至少 2 名股东(个人或公司)
b. 至少 2 名董事,其中一名必须居住在塞拉利昂且年满 40 岁。可使用名义董事。
c. 公司秘书(提供服务)
d. 在塞拉利昂的注册办公室
e. 灵活的资本结构,授权资本可自由安排
f. 必须记录并维护受益所有人信息
处理和认证在 10 天内完成。
2
外国公司分支机构
a. 提交特许经营申请/并购
b. 通过设立分支机构的决议
c. 提供董事名单
d. 在塞拉利昂的注册服务地址
注册在 30 天内完成。
与公司结构相关的税务框架
塞拉利昂税务
企业所得税
  • 标准税率:25%
  • 制造业(西部地区以外):15%
  • 企业社会责任项目:25% 部分豁免
  • 分支机构:汇回利润额外征收 10% 分支机构利润税
预扣税
  • 股息:10%
  • 利息:15%
  • 特许权使用费:25%
  • 承包商:5.5%(居民)/ 10.5%(非居民
  • 租金:10%
集团内各公司之间的股利免徵预提所得税。
一般销售税
  • 标准税率:15%
  • 出口:零税率
  • 数字/电子商务:营业额税 1.5%
资本利得税
  • 含各种豁免:25%
外国税收抵免与利润汇回
  • 抵免已缴纳的外国税款
  • 税后利润资本可自由汇回
  • 外国贷款(本金和利息)经注册后可无限制转移
薄资本化
  • 利息扣除适用标准的3:1债务权益比率(主要适用于采矿业)
跨境活动综合结构逻辑
本节将公司法和税法两个法律领域融合,并应用于结构原则。
所有权结构选项
选项 A - 塞拉利昂实体持有外国实体
  • 塞拉利昂实体成为离岸子公司的母公司
  • 从外国子公司以股息形式汇回塞拉利昂母公司的利润:可能在外国管辖区被征收预扣税,但在斯里兰卡仍需缴纳公司税,除非适用免税机制。
  • 在旨在将离岸利润暴露于塞拉利昂税务管辖范围的情况下,该方案并非最优选择。
选项 B - 外国实体持有塞拉利昂实体(推荐)
  • 该外国控股公司是塞拉利昂公司的主要股东。
  • 外国母公司向塞拉利昂子公司注入的资金可采用以下结构:
i. 资本投入
ii. 零利息股东贷款
这种结构对离岸活动更为高效,因为流入塞拉利昂的资本和贷款无需缴税,而股息则需征税。
进入塞拉利昂实体的资金处理
1. 资本投入:不纳税
  • 外国股东注入的资本金不需纳税
  • 资本注入可增加股本或体现为「资本盈余」,且不产生企业所得税或预扣税。
使用案例:为塞拉利昂的行动提供资金,同时避免税收流失。
2. 汇入塞拉利昂的股息:需纳税
  • 如果外国公司以股息形式向塞拉利昂实体汇款,该款项成为应税收入
  • 需缴纳:接收股息收入的 25% 企业所得税(除非适用减免),以及可能在到达前已扣缴的外国预提税。
应避免以股息形式向塞拉利昂注入资金
3. 零利息股东贷款:不纳税
  • 外国母公司可以 0% 利息向塞拉利昂子公司放贷
  • 贷款本金不纳税
  • 由于利息为零,不产生预扣税,也不构成应税收入。
  • 薄资本化规则在采矿业以外的领域很少适用;即使适用,也仅限于利息扣除,不涉及本金。
即使塞拉利昂公司为母公司外国实体为子公司,外国子公司仍可向上向塞拉利昂放贷(向上贷款),只要利息为零,在塞拉利昂不产生纳税事件。
将塞拉利昂实体用作离岸运营公司
利用上述机制,塞拉利昂实体可以:
  • 持有国际资产和业务
  • 接收资本或贷款而不触发塞拉利昂税收
  • 在避免股息流入的同时最小化国内税收负担
同时
  • 在塞拉利昂,离岸利润在正式汇回作为应税收入之前仍无需纳税
  • 如需提取利润,应使用贷款偿还而非股息。
从塞拉利昂提取利润
如果塞拉利昂实体赚取塞拉利昂本地收入,则正常纳税
但如果赚取非塞拉利昂(离岸)收入:
  • 塞拉利昂仅对居民企业汇回国内或在当地入账的全球收入征税。
  • 若结构合理,您可将离岸利润保留在离岸地区。
向外转移:
• 从塞拉利昂外国母公司支付的股息需缴纳 10% 预扣税。
• 贷款偿还不纳税
• 已注册的外国贷款利息可自由偿还。
因此:
• 使用股东贷款实现免税汇回。
• 如目标是减少税收泄漏,应避免使用股息。
最终综合总结
塞拉利昂公司法允许本地注册公司和外国公司分支机构,具有灵活的股权和资本结构以及简便的合规要求。
税务体系征收标准企业所得税、股息和利息预扣税,并提供广泛的投资激励,同时保障完全的利润汇回权、外国税收抵免以及资本和贷款流动的宽松规则。
将塞拉利昂实体作为离岸企业集团的一部分时,最优节税方式为:
a. 外国实体通常应作为塞拉利昂实体的主要股东,以便实现干净的资本和贷款流入。
b. 向塞拉利昂注入的资金应结构化为:
i. 资本投入(不纳税)
ii. 零利息股东贷款(不纳税,无预提税)
c. 避免股息流入塞拉利昂,因为需纳税。
d. 即使塞拉利昂实体为母公司,外国子公司仍可向其放贷;贷款接收不纳税。
e. 向外流动时,贷款偿还免税,股息需缴纳 10% 预扣税。
f. 离岸活动可保持在境外,限制对塞拉利昂企业所得税的暴露。企业架构与税务规则的相互作用,使塞拉利昂实体成为全球商业架构中灵活且低摩擦的组成部分,尤其当其作为资本接收方和分销控制节点,而非全球主要利润中心时。